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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ISO14001认证中法律法规要求

 深圳ISO14001认证标准的17个条款中有多个直接涉及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:如4.2环境方针、4.3.2法律与其他要求、

 
4.3.3 目标、指标和方案、4.5.2一致性评价等。
1、4.2环境方针要求组织的方针中包括对遵守适用于其ISO14001认证环境因素的法律的承诺。
2、4.3.2条款要求组织应建立、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,用来识别适用于其活动、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
 
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,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。
3、4.3.3目标、指标和方案要求组织在建立ISO14001认证目标和指标时考虑法律和其他要求,组织所设立的目标指标应符
 
合环境方针。
4、4.5.2一致性评价要求组织定期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。虽然其他条款未直接涉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
 
,但我们知道标准的所有条款的要求是相互联系、共同发挥作用,便组织的ISO14001认证环境方针得以实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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